遞交H4申請後H1B申請人兩個不同顧主的工作更換問題

來源: 2018-06-21 20:06:44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首先先感謝老師的指導!因為我的情況有點高難度!

我太太今年有不同兩個雇主A和B公司遞交的H1B都先後被批準了,十月一日才正式生效。兩個公司都在爭取我太太能為他們工作。因為我太太的I-140在C公司也已經獲得批準超過180天了,所以我就馬上遞上了以A公司批準的H1B來申請我的I-539 H4 和I-765 的EAD,也已經收到USCIS 的這兩個收據了,那麽現在有個問題出現了,由於各種因素造成我太太決定十月一日去為B公司工作。那麽由於我的H4已經遞交了H1B的批準件是A公司的。現在I-539的受理時間都要半年以上。那麽我太太十月一日如果去B公司上班的話,那麽她就激活了B公司批準的H1B對嗎?因為我還在等待批準的H4和EAD遞的是A公司的H1B批準件,H4總是跟隨有效的H1B的,所以十月一日後我該怎樣回應USCIS 我還在等待的H4和EAD呢?

 

再次感激老師的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