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公司在加州,H1B的LCA也是在加州辦的,但最近半年調到公司在Michigan的J.V.
- 是否需要公司重新申請LCA,否則會影響H1b的合法性嗎?
- 提交485後,因為這個地點不同是否會被REF? 如何回複?
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