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被捕,剛放出來。請問老貓和各位能dismiss這個case嗎?如不能,怎樣才能減輕罪行?會影響綠卡申請嗎-多謝!
那天和女友解釋在遇見她之前沒有和別的女生交往過,她不信,讓我很傷心,就有些情緒化。我兩的手糾纏在了一起,但我沒有punch,slap她,也沒有拉扯她的手臂,結果她手臂突然脫臼,因為她有習慣性脫臼。但當時我找不著emergency room,就撥打911,找急救,而且說明了情況,結果被抓。現在被控2極felony。女友也很著急,我們都希望dismiss case。因為第一次,警察說如果認罪,應該會減為輕罪。下周二上庭,也就一個禮拜多點了,我不知道該如何應對。請問老貓和各位:
1. 上庭要認罪嗎?我準備了認罪後請求寬恕的發言。如果認了後,還有希望dismiss case嗎?如果不認,又覺得自己怎麽也是動了手,而且女友也就醫了,洗脫罪名的希望很小。
2. 上庭能讓女友也去,幫我說話嗎?是不是開具一個有習慣性脫臼的證明能幫助我減輕罪行?不知道美國醫院能不能開的出來這樣的證明。
3. 要請律師嗎?如果認罪,是不是就不用了。是否要不認罪才有必要請律師?
4. 剛看到以前的帖子說認罪上課後,案子被dismiss,就想問我的案子有沒有可能撤銷。
5. 這樣的犯罪記錄會影響h1b和綠卡的申請嗎?
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