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況下就是這樣---獲得綠卡前petitioner死亡申請案即刻失效

來源: 2007-12-15 12:13:18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但是如果配偶是美國公民,且死亡時婚姻已經持續兩年以上,可以按照美國公民遺孀提出特別移民申請I-360,注意這是要另外提出申請的,原來的申請是已經無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