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休士頓: 昨天我在黃燈時跟前麵的車, 車速40M,自己覺得不能安全停車, 就想過. 結果在路中時紅燈亮, 2 秒後我已經過馬路了.恰好後麵有警察, 他閃了燈. 我停在路邊等他.他等綠燈後跟上來, 我被開闖紅燈罰單. 1. 我以前從無罰單, 我可以上庭去argue嗎? 我該怎麽辦? 2.如果我認罰,會不會影響我以後的綠卡和工作申請? 3.罰款大概多少? 謝謝大蝦指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