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住在洛杉磯,未婚。留學來的。但去年意外有了孩子。第一次沒要,因為沒打算結婚生子,還要上學呢。第二次因為時間太近了,不敢再不要,所以就生了。現在她能不能申請永久綠卡啊?可以以孩子的監護人身份之類的理由申請嗎?如果不可以,那要怎麽才能拿到綠卡呢?求具體流程。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