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來源:
單身老貓
於
2015-11-15 04:33:34
[
博客
] [
舊帖
] [
給我悄悄話
] 本文已被閱讀:次
很顯然我們的意見在兩極,您認為應該如何,是您的決定,然而您已經標示老貓為"法盲",縱使老貓已經說明老貓的立場,您仍然沒有任何支字片語向老貓道歉,這個問題老貓無意與您繼續討論,就此送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