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和我們住了一年,同時辦理領養 2。辦領養程序結束,法官判定。 3。又和我們同住一年半。上個星期孩子16歲生日。 4。現在要給他辦綠卡。因為我是公民,所以律師說好像隻添N600就行了。 但有16歲這個坎。不太清楚是怎莫定的這個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