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本人離開德國兩年多了,德語一點不會,目前在美國,想將德國上交的養老金拿回來,有個問題請教:
1)現在取是不是隻能拿到自己上交的部分。若等到退休年齡再取,是不是能拿到 包括單位給交的還是任何時候都隻能拿到自己交的部分。
2)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在此叩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