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做得很對!那兩個肇事的人溜了十實在不應該。警察不會給你麻煩。
來源:
西部人
於
2009-03-13 02: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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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我悄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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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目擊有人撞車後溜了,車被撞得很厲害。 我記下了車牌號,放在被撞車上,還有我的名字和電話號碼。
作為證人,他們不敢找你的麻煩的。
不過她們有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