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07年就pacs了,沒結婚這麽麻煩。

來源: 2011-05-16 00:35:4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你們不結婚也有在一起的權利,隻是這個權利就不受法律保護。

我隻是覺得結婚的社會意義大於對於我個人的意義,沒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