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家印全球資產被接管,價值77億美元

來源: 2025-09-17 23:48:5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導語:“毫無疑問,許家印根本沒有遵守資產披露令。”

一紙判決書擊碎了企業架構作為私人保險箱的神話,許家印價值幾十億美元的全球資產如今正式由清盤人接管,香港高等法院創造了曆史。

9月16日,香港高等法院作出曆史性裁決,委任中國恒大清盤人作為恒大創始人許家印全部資產的接管人,並對許家印名下價值77億美元的資產發出全球禁製令。

法官歐陽浩榮在裁決中指出,“毫無疑問,許家印根本沒有遵守資產披露令”。此次裁決“刺破公司麵紗”,直接觸及創始人個人財產領域,向市場傳遞了一個明確信號:企業架構不能成為逃避責任的擋箭牌。

這場持續數年的法律博弈終見分曉,恒大清盤程序從公司層麵縱深至創始人個人資產領域,突破了傳統公司製度中“有限責任”的根本原則。

許家印個人資產被全麵接管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歐陽浩榮在裁決中,對許家印一方資產頒下擬定接管人令。

歐陽浩榮法官在裁決中支持了清盤人的申請,委任安邁顧問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杜艾迪(Edward Simon Middleton)及黃詠詩作為許家印資產的接管人。

接管範圍既包括許家印名下的直接財產,也涵蓋他通過複雜公司網絡控製的資產。

同時,法院特別委任Messers.Wilkinson&Grist的何文基(KeithHo)擔任監督律師,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監督機製。

清盤人須定期向監督律師匯報工作進展,並協同處理潛在利益衝突。這種創新性的監督架構旨在防止權力濫用,增強處置過程的公信力,為類似大規模清盤案件樹立了新標準。

另外,香港法院發出全球財產禁製令,全球禁製令覆蓋了價值高達77億美元的資產,禁止許家印處置其全球範圍內的資產。此舉旨在防止資產進一步耗散,保障債權人利益。

法官駁回了許家印方麵提出的“任命接管人過於嚴厲,將會幹涉私人事務”的抗辯理由。歐陽浩榮法官認為,鑒於許家印未能遵守此前法院發出的資產披露令,委任接管人是必要的。

從財富神話到債務泥潭

恒大集團曾是中國房地產行業的明星企業,2017年以3731億元銷售額登頂中國房企榜首,許家印也以2900億元身家首次問鼎中國首富。

然而,長期高杠杆運轉的恒大於2021年陷入債務危機。隨著2020年“三條紅線”政策落地,這家依賴資本騰挪的巨獸迅速陷入流動性危機。

恒大於2024年1月起長期停牌,由於未能滿足複牌要求,被取消上市地位,並在2025年8月25日退市。

恒大清盤人此次成功申請接管許家印資產並非一蹴而就。案件可追溯至去年初,當時香港高等法院法官陳靜芬已下令清盤中國恒大。

清盤過程中,清盤人雖然反對委任審查委員會,但法官認為委任審查委員會能更有效清盤,法庭不應持續介入。這一判斷為後來的資產接管申請埋下伏筆。

恒大去年入稟向恒大創辦人許家印、前妻丁玉梅、前行政總裁夏海鈞以及前首席財務官潘大榮等,追討合共約468億港元股息及酬金。

法院成功申請全球禁製令,阻止許家印、丁玉梅和夏海鈞等處理名下77億美元(約值600億港元)全球資產。然而許家印一直拒絕執行法庭命令披露資產,恒大清盤人今年4月遂向高院申請接管。

穿透“公司麵紗”追責實控人

香港高等法院此次裁決取得曆史性突破。一般而言,公司股東僅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公司與個人在法律上具有相互獨立的身份。

本案中,法院認定許家印作為實際控製人濫用公司獨立人格,未能履行法庭此前要求的資產披露義務,不能躲在“公司麵紗”之後逃避責任。

針對許家印方麵提出的“任命接管人過於嚴厲,將會幹涉私人事務”的抗辯理由,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明確駁回了這一主張。法官認為,在涉及巨額債務和可能隱匿資產的情況下,一般性救濟已不足以保障債權人利益,有必要采取更強有力措施。

這一判決向市場傳遞明確信號:公司架構不應成為個人逃避債務責任的工具,實際控製人必須為其行為承擔最終責任。

長期以來,一些企業創始人將公司視作個人“私人保險箱”,隨意挪用企業資金,通過複雜隱蔽的關聯交易轉移資產,嚴重模糊了公司財產與個人財產的界限。此次裁決為這些企業家敲響了警鍾。

香港高等法院的判決公布後,全球禁製令立即生效。清盤人黃詠詩和杜艾迪開始著手接管許家印分散在全球的資產,監督律師何文基(Keith Ho)則開始搭建匯報和監督機製。

恒大清盤案從此進入全新階段——從公司清算深入到個人資產接管,這一過程將為全球企業治理和跨境執行樹立重要先例,重新定義公司實際控製人的責任邊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