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光伏搶裝背後:暗流洶湧的花樣毀約潮

來源: 2025-05-04 22:56:42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光伏搶裝潮中,一係列毀約事件頻發。組件廠商坐地起價,安裝方和業主方隻能被迫暫停項目。

華夏能源網(公眾號hxny3060)注意到,還有另一種毀約形式正在業內蔓延。這種“毀約”往往由業主方主動發起,與安裝方協商一致後解除合同,雙方“和平分手”。

不過,無論是基於組件廠商漲價的毀約,還是業主主動“毀約”,背後都有共同的推動因素。這股力量又是什麽呢?在其推動下,暗流湧動的毀約潮,又將如何影響光伏產業以及光伏裝機的未來?

政策影響,無奈解約

近日,港能(鎮雄)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發布2024年度分布式光伏電站項目工程總承包招標廢標公告,其300MW分布式光伏EPC項目合作終止。

根據公告,因受到國家政策對分布式光伏電站建設調整的影響,招標人和中標人無法按招標文件的約定簽訂合同。經雙方溝通一致,同意就本項目終止合作,互不追責。本項目廢標。

根據公開信息,該項目建設地點是在雲南省,擬在昭通市鎮雄縣十餘個鄉鎮建設300MW分布式光伏項目。

該項目招標啟動於2024年12月,采用EPC項目總包形式,最終由中鐵隧道集團機電工程有限公司及其聯合體上海城市建設設計研究總院中標,當時的EPC中標單價為2.5元/W。

上述300MW分布式光伏項目的廢標,是EPC項目廢標,當事主體是項目業主方——港能(鎮雄)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EPC項目總包方——中鐵隧道集團機電工程有限公司及其聯合體上海城市建設設計研究總院。

至於廢標是由誰主動提出的,公告中說“經雙方溝通一致”協議廢標。但很顯然,公告提及的“因受到國家政策對分布式光伏電站建設調整的影響”是關鍵。

最可能的情況是,《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和136號文下發後,雲南昭通300MW分布式光伏項目業主方考慮到項目建設周期以及建成後的收益情況,主動聯係總包方廢止項目。總包方考慮到業主方的收益訴求以及為了維護今後的項目合作,同意廢標。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影響之下,存量光伏項目的毀約廢標的同時,增量光伏項目也出現同比下跌。

3月25日,中國電建發布《2025 年1月至2月主要經營情況公告》。數據顯示,1-2月,新簽的997個能源電力項目中(合同金額1121.75億元),太陽能發電項目為195個,新簽合同金額371.12億元,同比減少17.78%。

對比強烈的是,新簽風電項目為231個,新簽合同金額418.3億元,同比增長了165.7%。這是風電項目自2021年以來首次大幅反超太陽能發電項目。

組件商坐地起價

另一種光伏項目毀約的方式,可就沒有那麽和平愉快了,而是從裏到外充斥著火藥味,而涉事主體也更加龐雜。

從2025年3月開始,分布式光伏行業掀起了一場史無前例的搶裝風暴。一周前還報價0.7元/W的光伏組件,短短數日便跳漲至0.8元/W,甚至有廠商喊出“低於0.7元不接單,加價5-7分才發貨”的霸王條款。

這場由政策、供需與技術交織引發的漲價潮,不僅讓下遊業主方措手不及,還將產業鏈相關各方都卷入了風暴眼。

此後,頭部組件廠商又集體調價,N型組件報價突破0.8元/W,部分現貨甚至喊到0.9元/W,較年初漲幅超20%。廠商提價的理由也很充分:上遊矽料、矽片價格反彈,電池片供需緊張,成本壓力下不得不漲價;春節後低庫存疊加光伏搶裝需求,企業被迫“三班倒”提產,但是仍無法滿足瞬間而來的搶裝需求,不漲價又能怎樣?

更誇張的是,壓力傳導以及形勢逆轉之下,某一線廠商在簽訂0.7元/W的訂單並收取全款後,以“成本超支”為由要求每瓦加價0.05元,否則拒絕發貨。另有某廠商在3月初將0.68元/瓦的訂單強行調價至0.73元,一周後再漲至0.78元,通過“多次加價”收割超額利潤。

對於組件廠商“割韭菜”與漲價的違約行為,多家貿易商與安裝商幹脆暫停項目,無聲控訴組件廠商的“無良行為”。

某大型貿易商更是連發多條朋友圈吐槽稱:“現在的狀況,就是典型的先用低價把羊騙進羊圈,然後和羊進行談判:是否要交贖金?一天內接連被刷新三觀,實在是無力吐槽了。”

這種先以低價鎖定訂單、再以產能調配為由多次實施二次議價的行為,已不是個例。而反複加價仍無法保障交付的惡性違約現象,本質上構成了對下遊企業的多重綁架。這種“價外加價”的履約模式,已導致多個在建項目陷入進退兩難的境地。

背後推手:政策預期

無論是光伏項目業主方,抑或是項目總包方、安裝商,抑或是組件廠商,抑或是貿易商,他們都是理性的經濟行為主體,在經濟活動中都會“在局限條件下去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趨利避害是任何經濟主體再自然不過的選擇了。

也就是說,搶裝潮也好、組件漲價也好、項目毀約也好,大家都是遵循政策指揮棒在行動。背後的根本推動力量,還是政策預期。

比如光伏搶裝潮,根據分布式管理辦法和“136號文”,4月30日前並網的工商業項目可鎖定固定電價(如山東0.3949元/度),5月31日前並網項目仍享受保障性收購,而6月1日後新項目需通過市場化競價確定電價。

那麽,你是光伏項目業主方,你會不搶裝嗎?你是組件廠商,麵對瞬間爆發的組件需求,你會不漲價嗎?你是貿易商,漲價造成契約精神嚴重受損,你會不發聲吐槽嗎?你是業主方,項目算不過賬來,權衡利弊後你會不毀約嗎?

毀約隻是一係列行為的最終結果,而這一結果的源頭則是政策預期的改變。

當然,政策改變也是迫於形勢,不變不足以圖存,不足以接續謀發展。

最近兩年,光伏裝機嚴重“超標”,電力係統無法消納光伏午間大發的發電量。這一問題先是導致分布式光伏設置接網紅區,緊接著就是光伏電站午間被告知要限電停發。

據不完全統計,2023年以來,分布式光伏接網難題已經席卷全國逾10個省份,有超過400個縣先後出現低壓承載力紅色區域,包括黑龍江81個縣、山西73個縣、河南逾70個縣、河北南網53個縣、廣東37個縣、山東37個縣、遼寧逾20個縣、廣西10餘個縣、福建4個試點縣。紅區內,分布式光伏被叫停。

另外,2023年以來,無論是集中式還是分布式,午間接電網通知自動棄光限電停發現象也日漸抬頭。例如,青海集中式電站接電網通知,午間要限電停發三、四個小時;分布式光伏大省河南,多個縣區的分布式光伏業主,接電網通知午間要限電停發三、四個小時到六、七個小時不等。

新能源消納形勢急轉直下,政策再不調整,未來光伏裝機增長空間會非常受限。形勢所迫,針對光伏尤其是分布式光伏的政策不得不變,這才有了《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和136號文的相繼下發。

政策調整是必然,對光伏行業的短期衝擊也無法避免。而光伏從業者們更應該理性看待政策的調整和行業的震蕩。

可以預期的是,伴隨著新能源消納形式的不確定性大幅抬頭,未來,光伏行業全產業鏈的發展都將進入政策震蕩期。未來的光伏行業發展,不再是直線上升的穩定模式,而將是波浪式推進發展的態勢。

一個新問題產生了,浪頭打來,就要有政策調整來跟進,而這難免就要造成行業發展的低穀。老問題通過政策調整得以解決了,行業發展就又會迎來一個高峰。

目前的光伏搶裝潮與毀約潮,也應作如是觀。當然,有一點是確定的:盡管道路是曲折的,但光伏的前途一定是光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