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什麽大問題,門有點關不緊,不影響功能,不修也能住。房客跟我提過,我本來想自己找人, 就跟他說我比較比較
拖了一個多月,房客又提起這件事。我因為去外地, 也沒法找人, 就拖了下沒有回複。
這個月房租,房客少交了600刀,付了一張信用卡的付款圖片,600刀。我該怎麽操作, 防止以後類似的事情發生?
1. 要求房客提供正式的收據,有聯係人,電話號碼,地址等
2, 可以要求房客付一半嗎?房客搬進來時沒有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