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屬知法犯法。他三人間也該有故事。我若是陪審團,認為該罰;我若有提議權,既然房東欺負房客罰押金三倍,反過來也應該成立。

來源: 2025-07-03 05:19:14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