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手冊之房租篇(征求意見稿):如果房客晚交房租,暫行處理辦法如下

來源: 2025-04-10 08:23:18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1. 如果是初犯,短信提醒。如果房客提供合理解釋並且補齊月租,視情況而定收取或免除late fee。對於首次違規,我會免除。

  2. 如果房客確有收入方麵的問題,經過嚴格考察,慎重考慮,可以同意房客分兩次付清房租,比如月初一半月中一半等。此舉僅適用於靠譜的老房客(超過一年),不適應於新房客(簽約未滿一年),除非在簽約的時候就同意。

  3. 如果房客提前通知不能及時支付房租,視情況而定來處理。對於老房客,我一般都會同意,除非房客以前有其他情況。另外首次通知也會被批準,也不會要求付late fee。除非出現以下情況發Eviction Notice。

  4. 房客欠租,並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釋並及時補齊。按照所在州的租賃法規,及時發送Eviction notice。在田州,14天notice。但對於累犯,7天notice。在Evicton notice 內列出所欠房租和late fee。用Priority mail或其他方式發出並且發郵件附上E-copy。現在很多法條認定郵件的法律效力,雙保險。在Eviction Notice期間(比如14天),租賃關係的存在與否由房東房客的行為決定。 

  5. 如果房客收到Eviction notice 之後馬上采取行動補齊房租和late fee,給與鼓勵,希望以後保持正常的關係。Eviction Notice 結束。

  6. 在Eviction notice 有效期間如果房客支付了部分房租,視情況而定采取行動。因為如果接受了部分房租,法庭會視為房東已經同意繼續維持租賃關係,Eviction Notice結束。房東如果決意要上庭,必須采取行動退還這部分房租。

  7. 如果房客收到Eviction notice 之後沒有及時采取行動不交房租和late fee,租約變為無效。到期之後盡早去法庭遞交Eviction 申請/Detainer Warrant。注意填表的時候要問清楚。一般來說要求possession only最快最容易處理。如果寫上Possession + 欠費, 有可能把時間拖長(我所在的縣法院)。我這次就犯了錯誤,結果耽誤了三個星期,而且還要去法庭重新填表申請Eviction。受了二遍苦。

  8. 遞交Eviction 申請後如果房客支付房租,不會影響法庭的決定。

  9. 法院收到Eviction 申請之後,會安排警察上門貼通知(中田州要2-3個星期)。收到通知後房客如果暴跳如雷,實屬正常反應,不必理會。作為原告,需要按照州租賃法規準備上庭的材料,包括但不限於租賃合同,付款的記錄(ledger/走賬記錄,銀行賬單等),過往溝通記錄(郵件,txt message等)和其他(比如照片如果是房客有其他違規行為等)。

  10. 如果已經獲得開庭日期,恭喜。如果沒有,房東需要跟進,直至獲得為止。

  11. 開庭日,帶上材料,別遲到。法庭會點名,然後按點名次序詢問雙方主張然後判決。我所在的縣法庭會有調解員出席,法官會建議雙方考慮調解,雙方都必須同意才能調解。我作為房東會盡量同意調解。

  12. 如果房客沒有出席,房東贏得案子。之後房客有10天申訴(我所在的縣法院規定)。申訴期過後,打電話給法庭確認,然後就可以去法庭申請收房/witt of posession。法庭收到之後會安排警察上門貼通知。內容應該是房客需要馬上搬出雲雲。到了這一步,大局已定,多數房客應該會理性對待。如果房客聯係房東發泄怒氣,實屬正常反應,不予理會。房東應該保持克製,不進一步激化矛盾。

  13. 警察上門貼通知以後,警長辦公室會通知房東約時間執行。具體時間由經辦警察和房東共同決定,宜早不宜遲。警察會建議準備足夠的人手(我的縣法院要求有4個成人到場)和材料(大垃圾袋若幹等)。執行日期不必通知房客。我最近的案子由於法官詢問,房客知道了執行時間,提前安排搬家公司。但是警察感到意外,因為一般來說房客不應該知道(也許以前有房客會暴力抗法?)。

  14. 警察到場後,先確認房東團隊人數符合要求,然後去敲門。房客應該在半小時之內離開房屋,之後房東團隊進去把東西搬出來放在前院。搬家過程痛苦而漫長。之後應該更換門鎖。

  15. 執行完畢後,房客的物品按照法律要求保留一段時間(中田州是48小時),之後剩餘物品由房東處理。

  16. Eviction 流程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