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守月版主鼓勵。從今天起,做個幸福的小地主。

來源: 2025-04-09 19:11:27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在同一小區三年前買了兩個房,當時的確水平不行,急於求成,招的兩個房客都不太好。第一個房不到一年就進入驅逐程序。這個房客也是麻煩,哄著過了兩年,翅膀硬了,非要折騰我。我本善良,上法庭趕人實屬無奈。

如果一月初在法庭上我不和房客接受調解,大概率我也會贏得這個案子,也許二月初可以收房,房客欠一個半月的租。目前來看房客欠大約半個月的租。當然欠的late fee 有些差別(多了$500),但是房客都不會支付的,相當於沒差別。另外,二月份招租和四月份招租還是有些區別,畢竟現在春暖花開,稍稍容易點。最重要的是我一月底二月初工作非常忙,但是目前相對清閑。所付出的是一些時間成本,但是也積累了一些經驗,地主的日子還得過啊。

通過這次經曆,我自認為樹立了華人房東知法守法的形象,勇於承擔選房客不嚴責任,直麵人生的風浪。以後在版主的英明領導下提高識人能力,眾地主引以為戒,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