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的管理
在投資房產的各個部分或環節中,唯有管理出租房部分,最“無章可循”,看論壇裏的各種經驗即可知,眾說紛紜,莫衷一是。在尚未形成自我經驗前(通常換房客10次就會形成了),看論壇裏的討論或建議或經驗分享,就可能不得要領。想照搬成功的,想避免失敗的,仿照簡單可行的,在實際操作時,發現效果不佳甚至完全與初衷相反。
今天,我從更高更寬的視角來說說,希望能幫助初學者去理解。
一個人能管理多少出租房?十個,五十個,一百個,二百個。都對,職業管理人一人起碼要管理五十/一百個房才能掙得一份可養家糊口的打工收入。為何他們能管理這麽多房?因為他們是采用”製度化“管理。
製度化管理即照章辦事,照章辦事就是按合同辦,合同自然是符合聯邦與州市的出租法規。
大型公寓樓的PM,歸屬房地產brokers或為管理公司工作的PM,就是典型的按老板製定的條款工作。
有些壇友找到的管理公司要求簽”房主不得幹涉管理“協議, 其實不是無理要求,而是該管理公司要執行的就是”製度化管理“。有精(聰)明的壇友細讀條文,發現了其中的”不公平“:招租時的審核刻板,容易招到”壞“房客,後果(欠租/驅逐/房屋破壞)的所有損失依然由房主承擔。是這樣,這就是製度化管理的弊端。當然,並非是”不公平“協議,因為這些屬不可控因素,作為管理方,不能保證後果,也不應該承擔後果。不僅如此,在坦裏待得稍久的網友還會發現,有些地主們能輕易化解的小事,到了這些PM那裏,卻會小事化大,一發不可收拾,最終損失超過自己的想象(驅逐的時間和法律費用及房屋破壞的維修費用等等)。
因此,一些房主覺得還是靈活處理(因人因事不同而做不同處理)更佳---這就屬”人性化管理“的範疇。有些小管理公司或獨立PM會接受靈活處理的管理要求。
人性化管理是製度化管理的”進一步“,而非”退一步“。人性化管理有彈性,但彈性一定是建立在合同與合法的基礎之上。人性化管理的難度更高,除了完全懂出租法則,對事態也要有預判,預判建立在經驗和對人事物有足夠的了解之上。
有彈性的人性化管理能解決一切問題麽?非也。坦裏不時有網友來問,遇到了XXXX事,PM讓房主自己做決策。這就是這種管理方式的弊端,對後果依然無法掌控,房主依然要承擔全部後果。對這些問題的答複與建議,依然是百花齊放,諸子百家,有人說按製度化辦事最簡單,對彈性的理解也分多種且各自不同,成功的失敗的例子也一並出現。
我是用人性化管理,我自己在做任何決定時,也不能肯定後果一定朝最好的方向發展,也不能肯定是最好的抉擇。但一定是依據我對事態的了解,做出的對自己最有利的抉擇,並願意承擔其後果。坦誠地說,”對事態的了解“並不是一句簡單的可有可無的話,它包含著從招租伊始對房客積累起來的了解,包括他們的經濟狀況,說話做事風格和人品性格,加之自己對事態的判斷,最好和最壞後果的評估,自己應對的能力和經驗等等,綜合所有做出的抉擇。
也因為如此,通常我對用PM的網友,會建議由PM做決定,因為他們對事態更了解更清楚。但有一句話我從沒說出:告訴PM你相信TA的判斷和抉擇,並願意承擔後果(其實,這是在我用PM時期,對PM說的話,因為我知道他們來征求我的意見或要我做選擇,就表示可能出現不預後果)。這句話可能你會說得艱難甚至極不願意說,但它能讓PM吃下定心丸,不拖延處理或錯失機會。PM可能會把事情搞砸麽?可能。你自己會把事情搞砸麽?更可能,因為你的經驗和專業能力一定不及有牌照的PM。
有了上述的整體概念後,再去看壇子裏的各種經驗和建議,就比較容易找準具體討論的位置了。大多經驗分享是在人性化管理方麵的心得。你希望怎麽管理和覺得哪種管理更適合自己,就采取哪種方式。切記,彈性管理一定是建立在製度化管理的基礎上,隻是給出更大的彈性空間,而非是不作為的管理,當觸及紅線時,要明確知道如何應對。
我自己十幾年不短不長的出租房管理上,總體不算壞,收到租金和不破壞房屋是我的底線。租金幾乎都收到(總共有4個月的租金損失,一家給了一個月免租請他搬家以裝修房屋後賣,一家欠了3個月租金最終驅逐,早期也有幾家把押金當了最後一個月租金跑人)。空置控製上把握得不錯,損失很小。房屋遭破壞上也有幾列,早期幾百一兩千,這兩年損失會是好幾千,都不上萬,發生得也不多,我也因此寫過不少實例。有時,網友問我怎麽處理XXXX類型的房客,或要我寫些管理方麵的經驗,我覺得幾句話說不清楚,寫成適合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文章很難,完全遵從或效仿也是刻舟求劍。
今天寫這些,就是希望先讓大家有個整體框架,以後我再具體寫一些,大家就知道該放在框架裏的某個具體部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