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客最近又開始不交房租了,這二月份已經沒交,三月份還說不知道什麽時候交。我想請教大家一下,我現在是eviction 還是告他欠錢。因為我們州的規定是eviction 得請律師,律師的花費至少是$2000。如果是告他欠錢,我們可以自己做 這樣花費可以在$500內。大家覺得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