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單媽, 申請表上一切負麵經曆, 如破產驅逐均打勾沒有。 但是我查到她有4次的驅逐曆史,可能現在的房東也在驅逐她。 得知這個記錄後,我短信告知她申請沒有通過,她追著要原因,說是她的right. 我查了一下法律,好像法律是需要告知原因的。 地主們怎麽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