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問各位大佬重新貸款的問題
現在一套沒有貸款的房子自住,需要cash out refinance拿錢出來。appraisal的報告裏寫的是vacant。原因是我們打算裝修所以我家的東西都搬去了婆婆家,目前臨時借住在婆婆家,就在對麵相隔一條私人小路。但這個房子的確是我們的自住房。那麽現在貸款underwriting說我們必須搬進去住才能按照primary residence來close貸款,不然就必須以投資房來close貸款。這兩個利率差不太多,但是我糾結的是明明是自住房,為啥不能按照自住房來貸款?另外想求問大家,如果按照投資房貸款,我以後賣房是不是還要按投資房交capital gain tax? 可是我是真的要住在裏麵的,隻不過現在準備裝修借住在對門婆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