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趕走的那家就是偽裝得很好的壞人,放任狗在家裏隨便。我還是比較警覺,沒到一年續簽合同的inspection,就知道這家人要趕走。趕走時住了13個月,臭氣熏天,但subfloor還沒損壞。
所以,我一直建議不要放棄一年一次的inspection, 即使租給再好的人家,一是自己了解房屋狀況,二是讓房客起碼每年都會大掃除一次,隻要他們還想繼續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