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沒必要等

來源: 2025-02-02 15:16:08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這個信用什麽的都沒問題的話可以簽。凡事順其自然吧,原來租期到五月底的不也提前搬走了。雖然租約是說租客交到新房客開始但是也看人,你現在手裏就是兩個月的租金押著有保證,再多收就未必容易了。 我最近也碰到類似情況,聖誕期間房客說買到房了一月底過戶搬家。希望能二月份找到新租客,實際上我現在找到了新房客是三月份開始,原房客需要再付一個月房租。房客也剛剛付了,但是如果真是再多耗一兩個月我覺得會比較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