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在公方麵,才有責任返還,因為這是房子提供的設備不達標。這與你說的提供的設備達標不太一樣。不過,要完全免租也有些

來源: 2025-01-29 10:37:14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說不過去。我站在中立立場看,也認為兩個極端都不公平。房客試探著問,也不是想完全不付房租,是在尋求個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