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有兩種看法,我給的是我認為利於樓主的看法。

來源: 2025-01-25 10:12:41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不知道房客什麽時候還的鑰匙。如果想盡早結束租約,可以從拿鑰匙那天算,這樣新房客可以一月底住進去;如果想拖延一會以利於多扣點押金,那麽從2/1開始算,可以按我我的說法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