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by month 約不需任何理由就可驅趕,沒有3月之說
來源:
poconodog
於
2025-01-18 21: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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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為啥中國人讀法律盡揀對自己不利的條文嚇自己。
month to month 為啥有個4月份的條約需要解除?
除了疫情那幾年外,我在紐約上法庭驅趕欠租的房客都挺順利的,一般30-50天就走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