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贈與美國公民配偶是沒有gift tax的,隨便送。送給外國人配偶(隻拿綠卡),和送給小孩或者別人一樣,都有遺產免稅額的限製。需要填709表,贈與款額從遺產免稅額裏麵去掉。
但是,生前送給小孩,就不享受繼承時的step-up basis。所以一般不建議。
另外,不建議贈與成和小孩共有,以後麻煩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