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兩年後,出租三年內賣掉,五年都可以算免稅期。

來源: 2024-02-07 06:19:2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自住十年,出租十年,總共擁有十年,最後免稅額享受10/20=50%。

自住十年,出租五年,自住又兩年,再出租三年,最後免稅額是15/20=75%,非自住隻算五年。

原因是有特殊規定,自住兩年後三年內賣,自住後三年內的時間算自住,不算投資時間。

實際上IRS給你在自住兩年後,三年的寬限·時間賣房子,以防你一時賣不掉。

但是注意,一旦三年過期,這個寬限就享受不了,比如

自住十年,出租五年,自住又兩年,再出租三年零一天,最後免稅額是12/20=60%,非自住算八年零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