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第一套有點欣賞不來那個配色,其他的都喜歡,感覺這酒紅長靴還是配大衣好看。尤愛最後一套,特別顯年輕。

來源: 2017-03-22 13:36:41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