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們那邊民政局不論補辦還是新辦,證長的都一樣,證上登記日期都是現在的時間。如果這樣的話,您覺得提交這樣的證會不會有問題?(雖然申請表上有原來的結婚時間)
如果辦婚姻狀況公證,那上麵會有結婚時間嗎?我覺得移民局是要確認父母結婚在我出生之前,所以日期很重要,是這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