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09年以綠卡的身份申請我一個21歲以上,未婚的兒子來美國。現在我已經是公民了。我想應該可以將我兒子的申請類別更改到我以公民的身份申請他。但是我不知道怎麽樣才能夠更改。是否可以在網上直接更改?還是要郵寄我的一些材料到移民局更改?請這裏的熱心的老師幫幫忙。本人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