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加州遺產問題

來源: 2023-06-25 14:24:52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隊友兄長八十多癌症晚期估計隻有幾周壽命了, 沒有遺囑狀況也不允許做什麽了。  他沒有子女, 第一人夫人已過世, 三年前再續弦。

沒有房屋但是有以下財產。

A)   - 銀行 1.   十幾萬存款, 和現任joint account。

B)     - 銀行2。  幾萬存款, 和前任夫人 joint account。  沒換名字。

C)     -  401K,  四十多萬,  beneficiery 不詳。

D)     - anuity one, 十萬, 受益人是現任。

E)    -  anuity two.   很早以前存的。   十萬,  收益人是已故前任, 從來沒改。

 

請問,

B)他已昏迷,現任可不可以去銀行加上自己的名字?

E)  他因為嚴重的拖延症沒去改名, 這份錢真的會給前任的家人嗎?  還是現任可以去爭取?

另外他死後這些財產都要凍結經過probate嗎?  那現任要用錢咋辦?

 

加州是 community state, 但是二婚才三年。  是不是所有財產自動都歸現任?他還有其他兄妹。 其實病後都是兄妹在照顧他現任狀態也不太好。

另外有沒有南加的遺產律師介紹?  坐標monterey park.  方圓附近的都行。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