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放棄國內遺產”公證麽,我當年是這麽做的
來源:
慧惠
於
2014-11-05 05: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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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寫了一封信,表明意思,去大使館做個簽字notary就完了。當地機構不懂中文所以不能做not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