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貓先生, 有一事相詢. 朋友先生因病故去, 沒留遺囑. 朋友已經入美國籍並有一小孩.現居住在IOWA. 朋友想給先生的父母每月郵寄錢以養老,或者一次性的給幾萬塊錢. 但是, 現在先生的父母想分遺產給先生的兄弟姐妹. 請問, 他們能分遺產嗎? 如果分遺產的話,遺產繼承順序應該是按美國的法律還是按照中國的法律? 現在房子和銀行戶頭都是兩人共署的. 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