嗬嗬,俺沒有任何利益企圖,所以完全不會急。就是覺得這裏麵有個悖論,任何這種道聽途說的討論方法都僅僅基於opinion,完全不是f

來源: 2014-11-05 12:02:33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以都意義不大。基本邏輯是東一嘴西一嘴的問法很便宜,但是完全無用,對於投資人自己來說也是不負責任的。

真正有興趣,能定義出自己確實有這個需求,不用這麽問,找時間,準備好問題,花錢!!!嚴嚴肅肅地去找個商業律師作商業風險判斷,找個移民律師審查offering文件是否有被拒風險,才是正路。

我這裏給投資人一個有點兒用的建議是:很多律師也是聞著味兒才開始涉足這個小領域的,沒有見過大量的RFE的不算有經驗的。投資人在選擇律師的時候可以用電子郵件問對方總共遞交了多少cases,多少成功,多少pending,多少被拒,電子郵件回複是個證據,一般律師不敢不說實話。律師與律師之間差別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