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弄到employ letter的證明信,好像其他材料包括cover letter我都能自己寫。如果自己署名材料去遞交,能拿到EB3 140嗎?如果能拿到,會不會移民局還是聯係我本來的律師呢?如果這樣,萬一RFE就麻煩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