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5已遞交。跟現任雇主談好了,一旦到達485遞交後的180天,就結束目前的工作。現在的問題是:
1)如果到時候還沒找到合適的工作,能不能先失業狀態?
2)能失業多少天不影響綠卡?
3)配偶利用工卡工作的話,會受申請人失業影響嗎?工卡會不會失效?
4)主申請人可以申請工卡,去找下一個工作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