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一個EB1B換工作的問題
想請教一下:
EB1B的140和485一起遞交後,是不是要收到各自的receipt number?
是不是140批了後,才開始審理485?
如果140批了,而485超過了180天,就可以換工作或不用擔心被解雇了?
180天是從140批了後計算,還是從485的notice date或received date,或priority date計算?
多謝!
想請教一下:
EB1B的140和485一起遞交後,是不是要收到各自的receipt number?
是不是140批了後,才開始審理485?
如果140批了,而485超過了180天,就可以換工作或不用擔心被解雇了?
180天是從140批了後計算,還是從485的notice date或received date,或priority date計算?
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