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一個EB1B換工作的問題

來源: 2011-10-07 15:14:4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想請教一下:

EB1B的140和485一起遞交後,是不是要收到各自的receipt number?

是不是140批了後,才開始審理485?

如果140批了,而485超過了180天,就可以換工作或不用擔心被解雇了?

180天是從140批了後計算,還是從485的notice date或received date,或priority date計算?

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