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皮匠,鏈接讀了,不好意思沒有完全明白

來源: 2011-06-01 12:26:43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那朋友如果申請EB1A,140和485都可以自己遞交?不過他英文不行,肯定想找個律師來幫忙代理,看上去應該可以找美國的律師做吧?

還有,在別的地方看到說遞485時必須本人在美國,好像還必須有雇主的offer letter,是這樣嗎?看到你的文中說EB1A不必雇主支持,那麽還需要雇主的offer letter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