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是AOS,EAD9月30日過期,是7月中旬file的renew,前兩個星期打電話申請了一個expedite,可沒有任何消息。 公司的HR認為我有receipt就OK了,是這樣嗎? 我10月3日回國一段時間,要是入境的時候(用AP)EAD還沒有批下來,移民官問的情況,我怎麽回答,要是問起我10月1日這一天是不是非法工作了,我又該怎麽回答? 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