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7/30遞的EAD Renew Application,10/1一日現在的EAD過期。大家說還還來得及嗎?急,還是還沒意識到後果的嚴重性。現在越想問題越大。 還有,以前一路來都是律師提前很久通知我們的,從來沒延誤的,所以也沒有上心。這次律師在2個月左右才提醒我們。你們說這個到底是完全應該靠自己嗎?還是他們的失職?_: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