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尊敬的老貓版主。前一段時間跟老婆因家務事發生爭執,兩個人都互相推搡了,沒有人流血和受傷。她報了警,警察報告上說我有語言威脅,法庭給我發了保護令,有可能會改成有條件的保護令。我現在是綠卡,一直不是很想入籍。我的問題是,我現在的情況可不可以出境?會不會被拒絕入境?謝謝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