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法庭上和法官辯論,法警居然上前幹擾,簡直太霸道了

來源: 2015-02-01 20:34:03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之前的寫法有歧義,這樣分開就不會有歧義了。撒潑和辯論是分開的兩個獨立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