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不錯,但問題是符合程序不?
先叫人來修房門吧,把賬單給房東?
建議不錯,但問題是符合程序不?否則帳單報不了,被難纏的那個女的(夫婦男的很好,女的事多)誣告未經允許亂修反告,豈不是熱火上身?
那女的之前經常無故斷wifi網,聽另一個租客說以前就有報警的前科。這女的真是到處亂咬。
如果租客搬了,夫婦的家中私人物品錢包和keys不見了怪誰?租客已經將此細節口頭告訴警察局了。(警察反問,你為什麽不幫他們保管,租客房門都砸爛了,怎麽鎖?)也不排除有栽贓房客的嫌疑。
以前有北加州夫婦用假報警,變相驅趕租客的方式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