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不認罪就可以少判或者不判?
我沒有經驗,但我平時老是去看以前的案子。對家暴對偷東西這些案件,很多時候的回複,是法官對第一次犯法的人,絕大多數情況下是以教育為主,如果態度很好,一般會網開一麵。檢察官也是很nice的,不會專門去為難人的。即使判有罪,頂多也就是社區服務XX小時。
不認罪,難道有更好的結局麽?不早點兒結案,對當事人根本就是精神折磨。
Expunge record 是第二步,先把第一步做好,再商量這步,也不是不可能,最少等6個月以後。
跟太太平心靜氣地談一次,不管以後如何,這影響你的將來,希望她至少能幫你渡過這個難關,先不扯那麽遠 (誰監護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