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在美國因教育小孩導致取保候審!
上周晚上, 因教育八歲女兒的小事, 先跟偏護小孩的老婆大聲吵架(我們也因各種小事大事吵了很多年, 生活習慣和性格不合吧, 真煩), 後跑上樓跟女兒不理智地發火, 掀了她的轉椅(女兒在上麵), 她落在旁邊的床上, 下有地毯. 我掀完也後悔了, 也扶了一把, 總之沒讓小孩受傷(包括皮外傷), 但她肯定受了驚嚇. 老婆立刻打了911 (我跟她還有別的很多矛盾, 她每到我們吵架厲害時就叫嚷著要打911, 其實我沒把她怎麽樣), 我當時也冷靜下來, 就坐等警察. 雖然還有些生氣但沒別的舉動, 然後被問訊拷走, 在警察局被關了2個小時, 拍了Mug Shot還按了指紋, 交了$150的Bail後放了回來. 控罪是Disorderly Conduct (Class B misdemeanor) 而不是Physical abuse of a child (felony). 這周四就要上庭. 現在就想問問大家, 我該如何上庭. 還有沒有希望defend成功 (連拷我的警察都對我那有些後悔的老婆說有希望向法官解釋後撤消罪名的).
我知道我自己應該反省, 沒拿個abuse的罪名已經算運氣了, 但我的確隻掀了一下椅子, 沒傷小孩. 原先的工作辭了後這三年又一直在家沒工作, 照顧小孩(因為有身份問題加上老婆身體不好再有小孩), 想當個好好先生但總被老婆罵, 脾氣的確沒法好. 剛想試試重找工作, 又攤上這個官司. 一想萬一以後有criminal record, 大部分的employer (尤其是university)估計都不會要我, 前途更加黯淡, 就覺得特別沒意思. 不管怎麽樣, 希望有過來人給個建議, 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