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根本不在旁邊而是前麵走,女後麵自己跑步摔一跤,路人而且是倆路人,竟報警家暴?

來源: 2013-07-15 00:58:36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覺得吧,如果出庭,法官可能很難采信這種奇怪解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