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小動作。

來源: 2019-02-27 16:24:0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你的律師說過,隻要不是違反法庭令或者判決就沒有大事。

僅僅是雙方律師發函,違反問題不大。最好的辦法,還是要對方書麵同意一下,但是他不同意也沒什麽大關係。可能對方揪小辮子,你隻能當作是蚊子咬。

離婚這個東西,很多小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