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已協議離婚,每月法院將EX 應付的費用從其銀行帳戶直接轉到我的帳戶,但是好景不長,我已多月沒正常收到其的付款,(他用應付我的錢作他生意的流動資金還是免利息的)這已嚴重影響了我和孩子的正常生活(我的收入很低,限有的存款難維持太久)
我應該怎麽辦?盼回複,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