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問題請教

來源: 2017-08-30 11:45:14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夫妻分居在兩個州三年,各居住一個房子,各付自己居住的房子的房貸,但兩房子的貸款和title都在兩個人名下。如果離婚而且雙方同意各人分到自己所住的房子,放棄外州對方的房子,能否把房子title改到一人名下,但不重新貸款(重貸利率比原來高),接著各付自己房貸,但這樣房貸還在兩人名下,如何操作呢?謝謝!